屯政发[2007]11号
屯里镇计划生育“双服务”活动实 施 方 案

2007年6月2日,我区召开了全区计划生育“双服务”活动动员大会。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稳定低生育水平,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根据市计生委的安排,区计生局的统一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我镇计划生育“双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执行《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做好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使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实现屯里镇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
二、领导机构
组 长:刘延宁(党委书记)
副组长:徐 玉(党委副书记、镇长)
    公箫红(副镇长)
成 员:翁安梅(计生办主任)
    贾齐丁(派出所所长)
    马继红(工商所所长)
    高生生(司法所成员)
    韩 勇(司法所成员)
    韩 迎(计生员)
    曹 蓉(计生员)
及各村包村干部、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计生信息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翁安梅担任。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村主要领导、要认清当前尧都区的计划生育整体形势,要把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发展放在同等的位置来抓。要明确责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计生信息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村计划生育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干部的主要内容,与干部工资直接挂钩。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对象户,不经计生部门审核,协助上户的,党委、政府协同有关部门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各村要精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利用这次核查全员人口的机会搞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镇计生办特印制了围裙、雨伞在核查全员人口时,将发放到各村,逐户核查,逐户发放,各村还要刷写固定标语,大村子不少于4条,小村不少于2条,文化活动中要编写宣传计生政策的节目,利用广播、宣传车、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尤其要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等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使计划生育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计生政策的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明确任务、认真落实
1、各村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征超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核查,以40周岁以下生育和三年内生育的育龄妇女为重点,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要确保信息反馈及时,数据准确。
2、各村要坚持“对象就是任务” 的原则,生育一孩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上环,生育二孩或二孩以上且40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全部结扎(禁忌症根据医生建议采取其他措施)。政策外怀孕的要求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以双女户结扎为突破口,全面有效地落实节育措施,一胎妇女上环率、二胎及二胎以上妇女结扎率必须达到90%以上。
3、对生育一孩妇女作为重点监控对象,根据上级安排,今年对生育一孩的家庭要与政府签定生育合同,合理安排生育,把计划外生育控制在最小范围,各村要配备足够人力,配合计生办,计划生育信息员做好此项工作。
4、加大对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各村要加强领导,加大征超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标准进行政策兑现,不得随意减免超生费,更不得以扎代罚,以罚免扎,对拒不交纳超生费的,依据程序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5、加大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力度。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坚持服务优先,把流动人口纳入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和优质服务范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登记制度,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生育、节育变动信息。在去年清查流动人口的基础上,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强化督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提高流动人口持证率、办证率和服务率,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各村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从大局出发,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具体研究制定工作办法,书记、主任亲自抓,把工作具体落实到人,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在全镇开展无党员干部超生、无计划外生育、无多胎生育的“三无”活动,为开创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促进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00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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