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里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二00八年,是我镇建设科学发展、平安干净、文明和谐、富裕秀美新屯里的起步之年,也是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新突破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明确全镇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任务,做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00八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建设科学发展、平安干净、文明和谐、富裕秀美新屯里的工作目标,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强化主体,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进一步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监管体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开创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二、领导机构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 玉(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田德欣(党委副书记)
张宇红(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秉军(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德林(副镇长)
公箫红(副镇长)
成 员:综合办、城建办、经济发展办、企业办、派出所
财政所、司法所、林业站、畜牧站、计生办、教办、
土地所、信用社、供销社、工商所、供电所、环保
所、地税所、卫生院负责人、各村村委主任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秉军兼任
主要职责:
1、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全镇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全镇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参加有关部门重大安全会议和活动。
3、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年终考核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4、定期通报全镇安全生产情况,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5、完成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明确责任和任务
为进一步明确全镇安全生产的工作责任和任务,根据班子成员分工和各职能站所的职责,成立5个安全生产检查组,具体分组情况及职责如下:
(一)危化、工业、商贸、建筑安全检查组:
组 长:王秉军(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贾齐丁(派出所所长)
樊俊杰(城建办主任)
成 员:张小刚(安监员)
荆铭杉(安监员)
许云岑(安监员)
主要职责:
1、对全镇危化企业、工业企业、商贸企业、乡镇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安全规划和计划。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乡镇企业法》、《城乡规划法》《特种设备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层层签定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搞好职工全员培训工作。制定安全教育规划,及时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省、市级的安全培训,持证率达100%;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素质。
5、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制定本系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加强事故隐患治理。组织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烟花爆竹行业进行安全检查,引深安全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7、发生各类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配合事故调查。
(二)交通消防安全检查组:
组 长:张宇红(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副组长:贾齐丁(派出所所长)
成 员:韩治江(交通员)
派出所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对全镇道路交通运输、客运、民爆、剧毒物品及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安全规划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层层签订和落实安全责任制,组织对交通运输、客运、出租车辆的管理,纠正违章违规行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4、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5、严格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和准运证的发放,严格控制和管理民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仓储与周边的安全距离。
6、及时对全镇的道路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道路设施的完好。加强对客运车辆、出租车辆、货运车辆的管理、审验和检修,确保安全无事故。
7、组织对驾驶员、消防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8、建立健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9、发生各类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三)农林水利畜牧安全检查组:
组 长:王德林(副镇长)
成 员:叶跃进(林业站站长)
高生生(水利站站长)
张跃斌(农机站站长)
秦全胜(畜牧站站长)
乔青春(林业员)
主要职责:
1、对全区的农业、农机、林业消防、水利设施等行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安全规划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农村安全管理条例》、《森防防火条例》和《水利法》等法律、法规。
3、层层签订和落实责任制,根据行业特点进行安全专项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4、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研究安排部署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5、发生各类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合事故调查。
(四)文教卫生安全检查组:
组 长:公箫红(副镇长)
成 员:王玉龙(教办主任)
陈林勇(文化站站长)
房王顺(卫生院院长)
主要职责:
1、对全区文化体育、教育、医疗、食品卫生、旅游安全负责全面责任,制定本系统相应的安全规划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的安全检查,对大型文化娱乐活动和重大旅游活动,要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区政府和安委办审批备案。
3、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4、建立安全机构,层层签订和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
5、发生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五)环境保护电力安全检查组:
组 长:张宇红(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副组长:段泽喜(环保所所长)
韩 斌(供电所所长)
成 员:环保所、供电所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对全区的环保电力安全负全面责任,制定相应的安全规划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进行安全检查。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预防环境污染及电力事故的发生。
4、发生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必要时启动应急救援预预案,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序。
四、主要工作
1、严格落实责任
落实各村各站所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村各站所对本单位、本辖区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的监管责任。要结合与镇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各村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抓安全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提高认识,亲自安排,亲自部署,深入一线,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中,做到社会经济建设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同时,与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层层签定严密、详细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分工,明确任务,落实到人,形成制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最直接的责任。各企业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的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自我完善和自我约束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以培育一个负责任的企业负责人、配备一名安全主任、推行一套安全管理办法为工作重点,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生产环境,提高装备水平,增强抗灾能力,实现被动的“管安全”向主动的“要安全”转变。
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全年要组织四次全镇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各村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行业监管和辖区检查、条块结合的方式,开展“查隐患、找问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把工业企业、人员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校园学生、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等方面的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持续不懈地抓下去。继续关闭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经营网点,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强化宣传培训
要通过各种渠道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工作追踪报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搞好“安全生产月”等宣传咨询活动,使安全生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重视,扩大声势,增进实效;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今年,要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三是加大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群众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群众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自觉保安全的浓厚氛围。
4、加大安全投入
依法审查“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加强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和备案制度,对未进行“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予验收,不准投产,把好源头,确保安全设施投入足额到位,消除工程建设中的事故隐患。
5、严格责任考核
把成员单位和各村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形成制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达标竞赛专项活动,对于安全工作扎实、责任落实到位、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年度安全控制指标及安全工作目标完成较好的站所和村,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的奖励办法进行兑现,给予表彰奖励,授予“安全达标单位”,连续两年达标的单位,授予“安全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达标的,授予“安全模范单位”,并对达标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于超过安全控制指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生产行为的部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和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年终经济工作考核取消参评资格;对于发生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企业,要依法停产停业整顿,限期仍不达标者,依法关闭,对一次发生3人以上事故的企业,依法从严惩处,直至关闭。通过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和安全达标竞赛活动,切实解决安全责任“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
二00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