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政发[2007]18号
屯里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五定”工作
进一步强化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活动,转变政府机关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各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优化政务环境,结合目前开展的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决定在全镇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开展“定单位职能、定岗位职责、定工作人员、定全年工作目标、定工作承诺”的“五定”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五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五定”工作是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基础,是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五定”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五定”工作的范围及内容
“五定”工作的范围是政府各行政部门及各事业单位。
“五定”工作的内容:①定单位职能,就是全镇政府系统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都要明确政府赋予的本单位工作职责;②定岗位职责,就是依据单位职能明确划分科室职责后,进一步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③定单位工作人员,就是依岗定员,责任到人;④定单位工作目标,就是根据全镇工作总体目标,分解、确定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经济指标等;⑤定工作承诺,就是为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负责人代表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其余工作人员作出岗位承诺。
三、“五定”工作的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抽调专人,制定完善“五定”内容。
(二)“五定”工作内容的确定要本单位班子会议专题研究讨论,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镇效能办备案。
(三)围绕“五定”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单位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效能建设不断深入开展的关键,加强内部管理,围绕“五定”工作结合纪律作风整顿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九项制度,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认真纠正管理、服务和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建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效能制度体系,实现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认真解决。
(五)时间要求:各单位务于8月30日前,制定完成本部门、本单位“五定”工作,并报镇效能办备案。
四、责任追究
镇纪委、效能办将配合区纪委监委效能监察室、区效能办依据“五定”工作内容,对各单位在履行职能、兑现工作承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公开举报电话,对因工作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要追究行政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行政慢作为,未完成工作岗位目标,未尽职尽责对全局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行问责,作出处理。
开展“五定”工作,是进一步强化效能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开展全区纪律作风整顿,开展自查自纠、建章立制、规范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有效措施,是强化行政效能监察的重要举措,望各单位引起高度重视,按期按质完成“五定”工作的全部内容。
二00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