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政发[2007]31号
屯里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加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
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化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和中央综治委、公安部等七部委《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07]34号)以及区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和《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消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和规范农村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事故,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镇政府要求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导责任,构筑负责群防群治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
要进一步提高各村、各单位对消防工作的责任主体意识,切实把农村消防工作摆在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做到同规划、同建设、同发展、同总结、同考核。
屯里镇防火安全委员会
主 任:徐 玉(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张宇红(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王秉军(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晋建伶(综合办主任) 贾齐丁(派出所所长)
刘 鹏(综治办主任) 韩 勇(司法所所长)
樊俊杰(城建办主任) 张康平(企业办主任)
王玉龙(教办主任) 韩 斌 (电管站站长)
叶跃进(林业站站长) 高生生(水管站站长)
韩治江(交通所干事) 张小刚(安监站干事)
张耀斌(农机站干事)
以及各村支部书记。
防火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武装部。
办公室主任:张宇红
成员:韩治江 张小刚 张耀斌
各村要成立相应村民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自然村(村民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各组织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农村消防工作,适时安排部署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工作。
二、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各项防职责、制度
镇上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立村委会消防安全、义务消防队等工作职责,制定村民防火公约;派出所建立健全派出所民警消防工作职责、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警务公开和消防监督廉政建设规定以及消防工作档案管理、消防业务学习等制度。
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
镇政府建立消防工作室,制定年度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开辟多手段、多渠道的农村消防宣传新格局,配置消防宣传器材设备和展板,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活动之中,适时举办农村消防安全骨干及义务消防队员培训班。各村要在醒目的地方设立固定消防宣传牌、消防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采取开通消防安全广播、召开火灾事故现场分析会等措施,并做好农村季节性消防专项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提高广大农民群众防火意识和灭火能力。
四、加快消防规划编制和消防设施建设,提升农村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
要结合村庄改造和村庄规划的实施,合理进行农村消防安全布局,狠抓农村消防设施建设,从根本上改变农村消防设施落后的现状。要结合城乡道路改造建设,严厉整治堵、挤、占消防通道的突出问题,逐步改善农村消防通道,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要结合农村电力网改造,消防电气火灾隐患,减少和杜绝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农村水资源状况,因地制宜,加强以手抬机动消防泵、消防水池、灭火器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扑救初起火灾的需求。各村村民小组应当设立配备手抬消防泵及水带、水枪、消防铣、消防桶等公用消防器材的义务消防队。
五、加强农村防火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引深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村委会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抽查一次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组织联防队、义务消防组织加强夜间和大风天气防火巡查,防止失火和纵火案件发生。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居民住户的电气线路、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堆放,村民火炕、炉灶、烟囱等散发明火的地方,村民房屋、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等。对有可能发生连片火灾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防止火烧连营事故的发生。要实行镇、村、组三级管理体制,实行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农村防火管理,禁止在易燃物集中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和放火烧荒。
六、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依托,组织灭火演练和火灾扑救,提高农村火灾自救社会化水平
各镇上义务消防队每季度组织灭火技能训练不少于1天,村组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灭火技能技能训练不少于半天。义务消防队应当结合实际,从火灾报警、通信联络、人员集中、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方面实施灭火救援实地演练。镇义务消防队每季度、村组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灭火演练不少于1次。相邻村(组)间应当建立多方联动、综合互补的灭火救援机制,一旦发生火灾,及时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向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报告。
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落实情况,要实行月汇报制度,并将情况书面报告尧都区公安消防大队。镇政府组织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对各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优秀的给予奖励表彰,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附:屯里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标准
二OO七年十一月六日
屯里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标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屯里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标准。
一、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和十七大全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坚持配套建设,公共消防设施与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坚持综合治理,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坚持典型引路,积极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开展农村消防工作。
3、工作目标。实现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健全,公共消防设施逐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基本建立,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软件建设:
(一)制定版面制度
1、村委会消防领导机构
2、村委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本村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在村防火安全领导组的具体领导和参与下,抽调防火员和村民组长共同进行。
(2)村防火安全领导组对本村冬防、夏收和春节等重要季节和假日的防火工作进行三次集体检查。其它日常防火检查工作,由防火员进行。对每次检查情况要有文字记载。
(3)加强对村民和个体运输户、门店户、专业户的安全检查工作,把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作为一项硬措施来抓。做到抓安检,保安全,求生存,促发展。
(4)村防火领导组和村委各级领导积极支持村防火员开展安全防火检查工作,并保持安检、防火人员的相对稳定。
3、村委会消防工作职责
4、村长防火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消防法规、条例、办法、规定、指示和安排,对本村防火安全工作负全责。
(2)组织本村防火员和村民组长开展防火工作,落实村防火安全领导组布置的日常和季节性农村防火任务。
(3)在农村工作管理中,把防火工作和村委日常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发生火灾事故,要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火灾事故。
(5)督导本村防火员根据村防火安全领导组的安排,积极开展本村防火工作。
5、专(兼)职防火员职责
(1)带头学习、宣传、遵守消防法规及本村防火秩序、村民防火公约。
(2)熟悉本村情况,认真学习防火业务知识,当好村领导的安全参谋,积极协助村领导,做好本村火灾预防工作。
(3)在村防火安全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防火检查,帮助村民和车辆、门店及其它专业户、个体户做好油、店、火的安全防火工作,保证村民财产、生命安全。
(4)严格履行防火员职责,照章办事,不徇情顾面。
6、防火安全领导组职责
(1)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消防法规、条例、办法和规定。
(2)组织召开防火会议,布置本村防火工作。
(3)开展防火宣传,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险隐患。
(4)定期研究本村防火工作,制定防火制度和村民防火公约,总结交流防火工作经验。
(5)领导本村防火员,开展村民防火工作。
(二)制定防火公约上墙公布
村民防火公约:
1、每个村民都有防火、救火、报警的责任和义务。
2、不在田间、地头、树下、渠内堆集,焚烧麦茬、麦秸。
3、不在村中、市区街道和公路上摊晒,碾压农作物。
4、不乱倒余火炉灰;不在街头、村巷焚烧垃圾。
5、不在村内道路、家中院落存放装有燃油的储油罐、油桶。
6、不使用不合格或无防火装置的农机入场碾打小麦。
7、不私接乱拉电线;不使用电炉烧水、做饭。
8、出门拉断电源,回家安全用电,睡在床上不抽烟。
9、家中炉火要看好,不要交给小孩看,人走火灭最安全。
10、提高警惕擦亮眼,防止坏人把火点。
11、一家失火,全村扑救,义务救火,不计恩仇。
12、学习《消防20条》,男女老少要牢记,安全防火最重要。
(三)在本村委会范围内醒目位置设有大幅宣传标语,沿路的要在路旁或跨路设立标准。
(四)有板报等形式的宣传栏
(五)建立以下档案
1、消防安全责任书
2、消防检查记录
3、会议记录
4、重要活动宣传记录
(六)设立辖区消防水源图:
硬件建设:
(一)设立独立的消防室。
(二)成立专(兼)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专(兼)职消防队不得少于8人,负责消防室的值班;义务消防队人员不应少于15人,负责协助灭火。
(三)配备消防车辆
一辆消防机动三轮;
一辆消防摩托;
有条件的应设置消防车及车库。
(四)配备各项装备
(五)开展消防演练
(六)开展消防宣传
三、要求
1、要结合当地实际,立即对辖区农村消防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研究,掌握农村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农村消防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部署、政策措施和基础设施进展情况,找准农村消防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党委、政府,把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提供依据。
2、要因地制宜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在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农村公路、人畜饮水、农村电网、农村沼气、信息工程等农村基础设施时,要综合考虑消防安全需要。要加强消防水源、消防车道和消防器材装备建设。对设有自来水管网的,要按标准安装消火栓;对使用天然水源的,要建设消防取水设施;要因地制宜,解决消防用水。
3、要组织对农户电气线路、炉灶进行改造和规范,推广使用沼气,减少致灾因素;对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农户,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开展治理,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村庄、驻乡镇和村庄的企业及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大力整治“城中村”、“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对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易燃易爆单位要限期搬迁。
4、要加强对农村新建、扩建工业项目的消防安全审批,防止将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企业从城市转移到农村;加强对农民新建房屋的消防监管,防止产生新的火灾隐患;开发、应用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消费水平的阻燃、耐火建材,提高建筑耐火等级;针对农村自然环境、建筑特点、生活习惯,研制和推广适合农村地区的消防车、消防泵等消防器材装备,提升农村防控火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