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政发[2007]35号

 

 

 

 
屯政发[2007]35号

尧都区屯里镇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救员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镇政府特制定本预案。
 1、总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1.1目的
 以全面提高镇政府应对各种突出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目的。
 1.2工作原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等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三)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各村委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为主。有关站所应当与各村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四)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级应迅速反应,积极组织,果断处置,千万百计转移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努力减少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五)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六)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的函》、结合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编制框架指南》,依据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4现状
 全镇道路交通四通八达,全镇非公有制企业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等特点将更加明显,安全生产监管难度将显著增强。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屯里镇辖区内所发生的下列安全事故的抢险:
 (一)交通安全事故;
 (二)火灾事故;
 (三)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四)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六)其它安全事故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的村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以最快速度报镇政府和安委会,镇安委会要按国家和省、市、区的规定审查上报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审定,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紧急救援抢险命令。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设置
 1、镇政府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刘延宁
 副总指挥:徐  玉
 指挥部成员:田德欣   董  晖    张宇红
             王秉军   王德林    公箫红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办公室电话:3351071
 指挥部职责:
 (1)研究决定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
 (2)组织和指挥救援行动;
 (3)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领乡镇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乡镇和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事故初步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职责:
 负责下达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命令,指挥、调度、监督下设工作组完成下达的任务,协调各组工作关系。
 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抢险的具体指挥工作。
 前线指挥部职责:
 (1)向镇政府通报事故现场基本情况,对事故发生地周边情况、事故后果和其他可能性生的情况等进行摸底排查并及时通报,以便镇政府及指挥部完善现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向参与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提供咨询,以便相关组织做好事故应准备。
 (3)及时将事故变化情况通报有关站所。
 2.2组织体系框架
 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1)综合组
 组    长:徐  玉
 责任单位:安监站、派出所、工会、广播站。
 职责:确保总指挥命令及时准确传达到各工作组,对事故展开初步调查取证,负责伤亡人数统计上报和上下协调、联络工作;对有关责任人(单位)及资产进行监控;负责社会舆论导向工作;与前线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现场情况;督促处置事故善后事宜。
 (2)事故救援抢险组
 组    长:王秉军
 责任单位:事故发生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镇政府、综合办、安监站、派出所事故发生地的村及各生产经营单位。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救援抢险工作并为抢险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尽力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组织抢险设备和技术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抢险工作,有权就近调用社会力量和抢险物资。
 (3)医疗组
 组    长:公箫红
 责任单位:卫生院及辖区友领医疗机构
 职责:及时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救护,准备抢救伤员必需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救护车辆,确保伤员及时入院救治;调用辖区医疗资源,负责事故现场消毒防疫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    长:田德欣
 责任单位:派出所
 职责:维护事故现场社会治安,疏散事故现场人员,确保事故现场抢险秩序正常。
 (5)善后处理组
 组    长:王德林
 责任单位:事故发生地的村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民政办、工会、有关保险公司。
 职责:负责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按国家有关政策处理好伤亡人员善后事家,确保社会稳定。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公箫红
 责任单位:企业办、财政所、民政办、规划所、环卫所、综治办、供电所事故发生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村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职责:保障事故现场救援抢险必需设备、物资、器材供给和经费的筹措;负责事故现场抢险用水、用电等资源的供给;负责为各工作组提供必要的通讯条件,确保事故抢险现场各工作组间通讯畅通,必要时驾设临时无线通讯系统。
 2.3应急联动机制
 3.预测、预警
 3.1信息检测与报告
 1、任何单位接到安全事故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镇政府(电话:3351071)和镇安委会(电话:3351056)。
 2、“110”接警后,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队伍须立即赶赴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情况向镇抢险救灾总指挥报告。
 3、“119”接警后,消防抢险救灾队伍立即赶赴现场展开救护伤员。并布置卫生院参加抢救工作,并将情况报告镇抢险救灾总指挥。
 4、“120”接警后,医疗救护队伍立即赶赴现场展开救护伤员。并布置卫生院参加抢救工作,并将情况报告镇抢险救灾总指挥。
 3.2预警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1级)、较重(Ⅱ级)、严重(Ⅲ级)、特别严重(Ⅳ级)四级预警,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4.1监督检查与奖惩
 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一)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二)防止和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三)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四)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在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过程的,故意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当事人,由公安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镇安监站负责解释,预案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联系人:王秉军  电话:3351056
 4.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5、机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
 刘延宁(党委书记)              电话:3351066
 徐  玉(党委副书记、镇长)      电话:3351069
 田德欣(党委副书记)            电话:13133175882
 董  晖(党委副书记)            电话:13038027897
 张宇红(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电话:13603578759
 王秉军(党委委员、副镇长)      电话:13096647255
 王德林(副镇长)                电话:13191113419
 公箫红(副镇长)                电话:13835383962
 晋建伶(民政办主任)            电话:8887219
 王庆平(财政所所长)            电话:13935714498
 张康平(企业办主任)            电话:13603570033
 刘  鹏(综治办主任)            电话:13835793883
 张平安(综治办副主任)          电话:13152770858
 贾齐丁(派出所所长)            电话:3351095
 王春生(土地所所长)            电话:13703558891
 王小涛(信用社主任)            电话:13152806866
 马继红(工商所所长)            电话:13994007137
 李国成(环保所所长)            电话:13903570382
 韩  斌(供电所所长)            电话:13935786668
 王玉龙(教办主任)              电话:13008026697
 房王顺(卫生院院长)            电话:13834880881
 
 
 
                                   二00七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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